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官 (WSHO)
1. WSHO须每季度向废物基础设施运营与管理部门 (WIOMD) 的安全委员会简报有关任何事故的更新,以及人力部 (MOM) 的新规章制度。
2. 就为了保障设施内受雇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向各设施的监督官 (S.O.) 提供建议。
3. 检查各设施,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对在设施内工作或受雇的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风险的机械、厂房、设备、器具、工艺或任何形式的人力劳动。
4. 与设施内负责机械、厂房、设备、器具、工艺或人力劳动的工厂主管讨论检查结果,并将此类结果报告给各设施的监督官 (S.O.)。
5. 协助工厂主管调查设施内因使用此类机械、厂房、设备、器具或人力劳动而发生的任何事故,并核查工厂主管的报告以及为消除事故原因所采取的行动。
6. 调查设施内发生的每一起致命事故和危险事件,以及在设施内接触到的任何职业病。
7. 根据与各设施商定的时间表,组织运动、培训课程、竞赛、比赛及其他活动,以培养和保持受雇人员对建立安全健康工作条件的兴趣。
8. 在内部定期承包商和临时承包商获准在设施内工作之前,为他们进行安全导向简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