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管(轮班制)
轮班:4天工作,2天休息
工作时间:上午10点至晚上10点 / 晚上10点至上午10点
工作职责
-根据当局指示,处理与《1993年烟草和电子烟控制法》(TVCA)相关违法行为的工作任务/转介。
-对经营烟草产品的零售店进行观察和合规检查,以确保其符合TVCA规定。
-在当局监督下,进行与TVCA违法行为相关的突击检查和行动。
-根据当局指示,收集、处理、运输和护送扣押物品。
-与所分配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工作,以及当局指示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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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 x3 (PLRD / 5天制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11.30至晚上9.30 / 罗央 / 樟宜 / 即刻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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